图书馆(档案馆)安全管理办法(试行)

发布者:张智慧发布时间:2023-12-05浏览次数:12

  图书馆(档案馆)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,全馆职工需自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切实维护图书馆(档案馆)内部秩序和整体安全,提高自身责任心和安全意识,做好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,确保公共财产和人员安全、信息安全。

(一)图书馆(档案馆)主管领导是图书馆(档案馆)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,各科负责人是科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各岗位工作人员是各自岗位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。

(二)全馆职工负责各自工作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,为自己工作区域安全负责任的同时,需做好全馆安全防范工作。

(三)全馆职工自觉做好图书馆的防火、防盗、防尘、防潮、防虫、防鼠等“六防”工作。

(四)图书馆(档案馆)内严禁吸烟,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化品,严禁私拉乱接电线,严禁超负荷用电。

(五)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,保持设备性能良好,保证消防通道安全畅通。全馆职工需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,发生火灾及时组织扑救并报警。

(六)定期检查馆内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,保证各类电气系统正常运转,发现故障及时报修。

(七)严格落实设备安全管理防范办法,加强馆内电子设备管理,严禁利用网络发送和接收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文件和机密,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和网络入侵。

(八)各库、室钥匙由专人保管,如丢失需及时上报。

(九)下班及时切断电源,关好门窗,确保安全。

(十)全馆职工需认真遵守并执行安全管理办法,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置并上报。

图书馆(档案馆)

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