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:
根据《国家档案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》等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档案工作安排,为做好我校档案归档工作,现将2023年归档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,学校党群、行政、科研、教学、外事、资产与设备管理、出版、财会、基建等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、图表、照片、声像、实物、荣誉等各种不同形式的载体材料均属归档范围,都应归档。
二、总体要求
1.各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,为兼职档案员提供充分的条件和时间,确保归档材料收集齐全,整理规范,归档及时。
2.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参照《苏州城市学院各部门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(2023版)》认真学习归档培训资料(见兼职档案员qq群文件),做好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移交工作。
3.各单位在归档工作中应加强与档案馆的业务沟通,确保归档工作顺利进行。
三、归档时间及注意事项
1.请各单位在今年5月26日前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并移交至档案馆。
2.归档单位需填写《苏州城市学院归档文件材料移交表》(见附件2),移交表一式两份,交接双方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后各留一份备查。电子版移交表发送邮件至szcudag@szcu.edu.cn。
3. 财务档案、基建档案、人事档案中涉及的专业档案由各单位档案分室做好本单位归档工作,无需移交,其他档案需要移交。
4.已经交的2022年第一次党代会专题档案不用重复再交,疫情防控档案归档参照之前发的《关于做好我校新冠疫情防控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》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徐洁
联系电话:66550159
图书馆(档案馆)
2023年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