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勤工助学工作人员守则

发布者:张智慧发布时间:2011-09-12浏览次数:2888

(一)勤工助学学生由学生工作处推荐,经本馆面试、考核后聘用。

(二)勤工助学学生应服从本馆安排,尽快熟悉岗位业务和服务要求,不断提高服务水准,以身作则,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。

(三)勤工助学学生必须准时上班、下班,不迟到、不早退。工作期间认真履行职责,定时巡查工作区域,如发现读者有涂划、批点、污损、剪裁书刊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,并立即报告值班老师。

(四)勤工助学学生日常工作做到“五要”,馆内桌椅排放要整齐,安全疏散路径要畅通,整理书刊要不错架,交接登记要不漏情,严格管理要不徇私。

(五)勤工助学学生遇有生病或考试等特殊情况需要换班的,需提前办理换班手续,并向主管老师报告。

(六)凡发现勤工助学学生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管理规定的,一律予以解聘,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。